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措施实施办法》,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财政部组织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0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提出了激励候选县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
公示时间:2021年3月8日至3月12日
联系电话:010-59191327
传 真:010-59191300
附件:2020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的激励候选县名单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财政部
2021年3月8日
附件
2020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的激励候选县名单
(按行政区划排序)
北京市密云区
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
上海市浦东新区
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
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
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
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市
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
湖北省宜昌市枝江市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
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
重庆市九龙坡区
四川省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
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远市
陕西省宝鸡市凤县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卓尼县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隆德县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
来源:农业农村部网站